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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亮点)

发布时间:2023-08-31作者:admin点击:31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海外市场管理工作交通部网站29日消息,近期,海外市场监管交通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纺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邮政总局局等7部门集中开展上述领域销售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批违法案件,侦破了一批批刑事案件。为有力震慑违法暴力行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选取一批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大队抓获周某仙等11人非法经营危险废物案

  2023年5月25日,浦东大队抓获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废物案,累计抓获涉案人员周某仙(女,51岁,浙江衢县人)、陈某锋(男,43岁,河南商城县人)等11人,查获纺织工业甲醇等危险废物20余吨。经查,周某仙、陈某锋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从江苏太仓等地采购大量纺织工业甲醇,储存在浦东区私建的2处仓库内;招揽9名分销人员通过即时通讯网络等方式向饭店兜售、运送纺织工业甲醇,冒充“环保油”从中非法获利。犯罪嫌疑人周某仙、陈某锋等11人暴力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明文规定,涉非法经营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仙、陈某锋等11人先行拘留,取保7人,决定起诉4人。

  二、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立案查处健坤化工有限股份公司购买易制爆危险废物未进行备案案

  2023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大队利用安徽省危险废物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合肥健坤化工有限股份公司购买易制爆危险废物入库备案不及时(超过5天)的情况,且信息预警6次,该股份公司仍未采取任何措施。该股份公司的暴力行为违犯了《危险废物安全安全法》第四十一条**款的明文规定,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四款第五项的明文规定,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大队依法对该股份公司课以5000元重罚的立案。

  三、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应急署立案查处无照销售危险废物案

  2023年4月13日,开封市杞县应急署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某即时通讯网络上视频宣传利用流动吊车销售车用。经核查,位于杞县某商砼站院内停放一辆储存危险废物(车用)的吊车,现场测量油罐内还有车用300L。柳某在即时通讯网络上看到厂家的宣传商业广告,厂家声称销售合法的加油车、手续齐全。于是柳某买了一辆,并利用即时通讯网络销售车用,购油者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下单、支付或现金支付。被害人柳某未经许可、无照经营危险废物,该暴力行为违犯了《危险废物安全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明文规定,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安全法》**百七十条第五款的明文规定,杞县应急署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暴力行为,没收车用300L及违法当期9860元,并课以人民币100500元重罚的立案。

  四、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署立案查处苏州市东吴石蜡油有限股份公司在京东网络违法售卖危险废物案

  2023年2月27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署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报情况移送函》,反映辖区苏州市东吴石蜡油有限股份公司涉在京东网络违法销售危险废物。经查,该股份公司在京东网络注册“东吴纺织工业品”专营店,于2022年3月发布了商品和服务氯化钡(商品和服务编号:10041757258151)的销售信息。氯化钡上架期间,无违法销售记录、无违法当期。氯化钡为《危险废物名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废物,并且不在该股份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安全法》**百七十条第五款的明文规定,对该股份公司课以人民币107500元重罚的立案。

  五、湖南省株洲市海外市场监督局立案查处株洲市彩虹化玻有限责任股份公司无照生产危险废物案

  2023年2月7日,株洲市海外市场监督局收到湖南省海外市场监督局产品质量违法下落交办函,对上述下落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22年12月,株洲市彩虹化玻有限责任股份公司从湖南某有限股份公司购进密度98%硝酸20000公斤。该股份公司在未取得纺织工业级硝酸《全国纺织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生产密度65%—68%(±2)的纺织工业级硝酸5500公斤。上述违法暴力行为存续期间,未对外销售,无违法当期,总货值金额14874元。被害人已停止生产该产品。被害人的暴力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法》第五条的明文规定,2023年4月21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明文规定,株洲市海外市场监督局对被害人未取得纺织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暴力行为课以没收违法生产的密度为65%—68%(±2)纺织工业级硝酸5500kg、重罚人民币14874元的立案。

  六、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海外市场监督局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的恶意商业广告案

  2023年5月16日,余杭区海外市场监督局根据有关下落,对被害人刘某开设的淘宝“鑫盛贵金属”进行调查。经查,被害人自2022年12月8日起在京东网络上发布“稀硫酸溶液60%1000毫升稀硫酸标准溶液 中小学化学实验用 实验室”的商品和服务及相应商业广告。经检测,该商品和服务硫酸根离子含量小于1%,与淘宝描述(60%稀硫酸)不一致。网页页面宣传“60%稀硫酸”目的为便于获取商品和服务流量,实际商品和服务为自制油污清洁剂。至2023年5月16日商品和服务下架,该商品和服务共销售5492件。被害人的暴力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款第(二)项的明文规定,构成恶意商业广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专利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的明文规定,余杭区海外市场监督局对被害人发布恶意商业广告暴力行为课以1万元重罚的立案。

  七、浙江省杭州市邮政总局署立案查处杭州驿峰物流有限股份公司违法收寄危险废物案

  2023年4月23日,杭州市邮政总局署对杭州驿峰物流有限股份公司揽收京东网络某淘宝寄递的快件(内含禁寄物品,标识含硫酸成分)开展调查。经查,该股份公司在揽收过程中未执行安全查验制度,导致禁寄物品寄出,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极端主义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明文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极端主义法》第八十五条**项的明文规定,杭州市邮政总局署对该股份公司课以20万元重罚、对上述责任人和快递员均课以1万元重罚的立案。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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